公务员法第十七条规定,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,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、职级序列。
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,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、从严管理干部的新形势下,持续激励公务员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;
是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,对公务员制度进行的基础性改革,体现了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的与时俱进;
是提高公务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,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重要制度安排。
拓展了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的职业发展空间,有效发挥了促进公务员立足本职安心工作、干事创业的激励作用,也有效解决了实际工作中非领导职务存在的属性界定不清晰、设置不够科学合理等问题。